学校校内小卖部对外承租招标公告(2015-07-15)
学校校内小卖部对外承租招标公告
江苏省新闻出版学校2015年学校小卖部对外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内容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江苏省新闻出版学校
二、招标项目:校内小卖部对外承租
三、有关情况说明
1、目前我校在校生850人左右,全校住校生约为450人左右。
2、校内小卖部营业面积30m²,另有小仓库1间(7 m²左右)。
四、承租时间、保证金及租金缴纳方式
1、承租期为贰年,自2015年 8 月 1 日至2017年 7 月 31 日。
2、合同保证金伍万元,合同签订前到校财务处缴纳。
3、租金以现金或转帐支票的形式缴纳。租金每年缴纳一次,每次按预交的方式缴纳。第一年租金缴纳时间为合同签订前三日内,第二年租金的缴纳时间为该承租期满一年前7日内。逾期视同放弃承租权,自动解除承租合同。
4、承租权的最终确认以承租单位足额缴纳租金为准。承租单位应按照招标方规定的时间与招标方签订承租合同。承租合同有效期限2年。
五、经营范围
1、经营范围为:食品、饮料、文化用品、百货、日用品等。
2、不得经营用电量、用水量或排水量大、对环境污染大的项目,不得经营餐饮如包子、馄饨、大饼、面条、炒菜、稀饭、烧烤等非包装食品,严禁超范围经营。
六、承租单位的权利义务
1、承租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我校的有关规定,确保经销食品质量。
2、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学校总务处对食品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
3、在承租单位承租期间,承租单位不得改变经营范围,否则校方有权解除合同。
4、税金、工商管理、卫生、防疫、文化等费用由承租单位承担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水电费由校方收取。
5、未经校方同意,承租单位不得改变承租经营场所的房屋结构、管线、电路,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擅自改变的,承租单位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校方有权保留单方面解除承租合同的权力。
6、承租单位应作好安全、卫生、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维持秩序等工作。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由承租单位负完全赔偿责任。
7、承租单位必须接受校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为校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校方的整改措施必须予以服从。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单位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8、承租单位不得对承租小卖部进行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承租单位应保护好承租房屋的资产,如造成损坏,承租单位应按市场价赔偿。
10、承租单位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小卖部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具有健康证、享受各项保险),所发生的任何问题均由承租单位负责处理。
11、承租单位应保证服务与所售产品的质量,承担其服务及产品的的全部法律责任。
12、由于政府原因、检修需要造成的停电、停水等情况,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校方的权利义务
1、校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使用进行管理与监督检查,并有权对承租单位在承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2、承租单位的牌匾的规格材质及安装部位由校方决定。
3、水电计量仪器由校方统一安装。
八、投标事宜有关说明
1、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密封于同一包装内,包装外应注明:“江苏省新闻出版学校校内小卖部招标文件”,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内相关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印章或有效签字。
(2)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2、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1)企业简介:
营业执照(投标时交原件验证)
机构代码(投标时交原件验证)
经营业绩(特别是有过学校的经营业绩)
竞标思路(按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管理措施及人员配备(主要负责人简介)
服务承诺
(2)报价书(见附件一)
(3)投标单位承诺函(见附件二)
3、定标办法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小卖部经营经验。
(2)投标单位在三家以上、五家以下(含五家),以最高价中标。五家以上以次高价中标。
(3)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或无有效签字;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要求编制;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说明以某个报价为准;
投标文件不全者。
(4)如果投标单位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不是投标自然人本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5)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与招、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投标报价按年租金不低于7万元。
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单位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2)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负责人、投标自然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配合校方做好移交原小卖部的相关手续。
(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投标自然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5、投标文件收取及截止时间、地点
(1) 投标时间:2015 年 7 月 15 日,截止到上午10点,逾期不予受理。
(2) 投标地点:雨花东路152号江苏省新闻出版学校总务处
(3)投标方投标时须缴投标保证金10000元(银行进账单),(银行进账单,进帐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未中标者,开标后凭原始收据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合同保证金,签订合同时另补40000万,凑足50000元。
收款单位:江苏省新闻出版学校财务处
账 号: 320006614010149001936
开户行: 交通银行雨花西路支行
(4)校方收取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概不退还。
(5)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待定
开标地点:江苏省新闻出版学校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九、承租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1、承租单位违反承租合同的规定,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单位自行负责。
2、在合同有效期内,承租单位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承租合同,其所预缴的租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单位自行承担。
十、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江苏省新闻出版学校总务处。
附件一:
报 价 书
江苏省新闻出版学校: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江苏省新闻出版学校校内小卖部招租项目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份;
2、报价为:年租金:(大写)人民币
(小写)¥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招标活动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 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附件二:
投标单位承诺函
项目名称:
日 期: 20 年 月 日
致: 江苏省新闻出版学校 很荣幸能够参加上述项目招标。
我代表在此做以下承诺:
1、 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 积极配合校方做好小卖部的移交工作。
3、谈判最终报价,即在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4、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5、在整个招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6、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单位全称(公章):
日期: 20 年 月 日
注:情况说明
江苏省新闻出版学校小卖部原招标公示投标时间,由2015 年 7 月 15 日 上午10点 延迟至 2015 年 7 月 20 日 下午14:00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