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新闻出版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新委〔2023〕8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选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1.评选对象为我校在岗在职人员。
2.优秀教师评选范围为全体专任教师。
3.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为职能处室、教辅部门工作人员及系(部)负责人。
4.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为全校专、兼职班主任。
二、评选名额及原则
1.评选名额: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各3名左右。
2.原则:在评选名额的推荐上要注重向基层、向一线倾斜。严格执行师德考评“一票否决”制,保证选拔推荐和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评选条件、程序
具体评选条件参见《评选表彰办法》相关要求。
四、工作要求
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由组织宣传(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由学工处负责组织实施。
请以上部门于6月19日16:00前将《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优秀班主任推荐审批表》汇总上交至组织宣传(人事)处。
江苏省新闻出版学校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