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标准(平版印刷工职业资格)申报条件(2011)
国家职业标准
<平版印刷工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本标准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 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达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附:申报表
表格填写说明:1.请报考者用黑水笔填写或打印一份,身份证号码、姓名、学历等务必准确。
2.个人简历要求从读高中开始填写至今。
3.申报高级须附中级证复印件一份,表格中填写中级证书号。
从事本工种满7年以上可直接申报中级;不足7年,但符合学历要求,直接报考中级的须附学历复印件一份;有初级证又符合报考中级条件的须附初级证复印件一份,表格中填写初级证书号。初级可以直接申报。
4.表格必须加盖单位或地方主管部门红章,以示材料属实和同意报考。
5.随表格附同底三张近期标准照片,其中一张贴在表格上,另两张照片(规格:一张1寸、一张2寸)随表格一起交鉴定站,照片黑白、彩色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