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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在党为党、在岗有为”征文演讲比赛

2016-03-19 15:31:00  阅读数:  

关于开展“在党为党、在岗有为”征文演讲比赛活动通知(2016-03-29)

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党支部、新闻出版学校党委:

为隆重纪念建党95周年,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省级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在党为党、在岗有为”征文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苏委工通〔20168号)精神,今年继续依托“党员大家讲”活动平台,在机关和直属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中开展“在党为党、在岗有为”征文和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歌颂建党95周年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抒发爱党敬党为党的热烈情怀,重点联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机关作风建设实际和现状,弘扬为官有为、大有作为的先进事迹和人物,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和“合格党员”标准,剖析“为官不为”现象的原因和危害,以生动鲜活的事例,结合本单位和个人实际,谈谈如何切实做到敬业奉献、担当进取、在岗有为,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为党旗增辉、为发展服务、为群众谋利,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征文比赛

1、征文要求:征文作品题目自拟,体裁以议论文、记叙文为主,要求观点鲜明、说理透彻、逻辑严谨,文字流畅生动,文风朴实凝练,紧密联系实际,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字数在2000–3000字,A4纸张、页边距均为2.5cm1.5倍行距,标题二号方正小标宋、正文三号方正仿宋、署名三号方正楷体(须注明单位、职务)。征文须为作者本人原创,如发现抄袭、剽窃现象,将取消参赛资格。已出版或在媒体(网络)发表过的文章,参加过其它征文比赛活动(含未获奖)的文章,不得参赛。

2、参赛方式:参赛征文一律采用电子版,415前,各支部党员将征文报机关党委,邮箱jsgdyxc@163.com。投稿邮件须注明征文比赛,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

3、评选奖励:初赛组织专家领导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优胜奖4名和优秀奖若干,对获奖选手进行奖励。优胜作品上报机关党建工作片或省级机关工委参赛,工委对获奖选手进行奖励并颁发证书。

三、演讲比赛

1、方式方法:比赛采取“党员大家讲”活动交流的方式,注重运用朴素的群众性语言表述,仪态自然大方,不作纯粹修饰的表演性肢体语言和表情神态。演讲时长68分钟。演讲稿可选择本单位优秀征文作品或另行撰写。

2、时间安排:420前进行初赛,推荐2名选手参加党建工作片预赛及省级机关工委决赛。

3、评选奖励:初赛组织专家领导进行现场评选打分,评出2名优胜奖和优秀奖若干,对获奖选手进行奖励。并推荐优胜选手参加党建片预赛和机关工委决赛,工委对获奖选手进行奖励并颁发证书,部分演讲视频在江苏卫视展播。

开展征文演讲比赛活动是庆祝建党95周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形式,是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推动书香机关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征文演讲比赛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参加活动作为加强党性修养、强化责任担当的过程,作为展示爱岗敬业、奋发有为精神风貌的过程,各支部认真组织支部党员,积极参加征文演讲比赛活动。

 

机关党委

2016323

 

抄送: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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